根据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疫情团体标准”工作计划,7月14日下午协会组织召开社团标准《空气净化用电解水》专家审查会议。
会议由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施建华主持,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副秘书长惠倩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专家审查组有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宋伟明教授、上海计量院钟义林高级工程师、上海疾控中心主任医师许慧慧、上海市标准化协会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严祖丹、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赵勇5位专家组成,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宋伟明教授担任专家审查组组长。编制组专家浙江大学裴洛伟博士、标准发起单位上海德茵菲科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俊等出席审查会议。
协会副秘书长施建华首先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标准制定的背景意义、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的情况。随后,专家组成员对《空气净化用电解水》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审定及提出意见,并就修改意见与起草组成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专家审查组认为,该标准以国内外相关标准、指标为基础,结合市场应用实际情况,参考国内外现有的标准,对空气净化用电解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空气净化用电解水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该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指标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专家审查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并提出部分修改建议,同时,专家审查组提出对标准送审稿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尽快形成报批稿,报送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审批。